浙江在線12月17日訊 繼寧波、杭州、溫州等地相繼出臺“限購令”之后,臺州樓市調控新政也即將出臺。市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務會議昨日審議并原則通過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預售商品住房合同變更等相關條款都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
暫停發(fā)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實施意見》規(guī)定,各商業(yè)銀行暫停發(fā)放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暫停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fā)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據了解,這是臺州首次明確公積金停貸三套房,目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停辦此項業(yè)務。對大多數用公積金買首套房的市民來說,這個政策影響不大。
首套房、二套房的貸款首付比例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擴大保障性住房受益面
《實施意見》規(guī)定,進一步擴大保障性住房受益面,逐步解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其他住房困難群體的基本居住問題。
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逐步覆蓋到當地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比例達到60%以上。明確今后三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目標任務和數量,作為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之一,向社會公布。
已簽購房合同者不得擅自更名
《實施意見》規(guī)定,購買商品住房嚴格實行實名制,已簽訂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并辦理網上備案的,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如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當協(xié)商一致并遞交書面申請說明理由,還需經過公示和審核。合同解除所退的房源,應當公開銷售。
據臺州晚報 黃方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