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新區(qū)商標異議代理|佳信知識產權|全程代理商標異議一、法律依據(jù):《商標法》第33條規(guī)定:“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fā)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二、提供資料:1、《商標異議申請書》;2、《商標代理委托書》原件兩份(公司蓋章或個人申請簽字);3、《異議書》一式兩份,并標明正、副本:4、以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為由提出異議的,異議人作為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證明;5、申請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個人身份證復印件;6、申請人以及聯(lián)系人的名稱、地址、電話;三、異議理由: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異議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異議書一式兩份,異議書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jù),并附送有關證據(jù)材料》。四、異議程序:異議申請——→《受理通知書》——→被異議人答辯——→異議裁定五、答辯時間:商標局應當將商標異議書副本及時送交被異議人,限其自收到商標異議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答辯。六、裁定時間: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準予注冊的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六個月。七、公司簡介:我公司從成立之初,一直專注于知識產權領域,在商標、專利、版權已有10年之久。公司目前與國家商標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版權局、科技成果轉化委員會、各大研究院所、國內部分知名院校及相關行業(yè)協(xié)會等建立密切合作關系,已形成對知識產權、科技項目策劃、科技成果轉化等科技創(chuàng)新服務的完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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